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重要作用。结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听课制度。
一、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领导听课制度
1、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(含理论课、实验课)不得少于6学时。
2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对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进行分析评议,并向授课教师提出建议和要求。
3、认真检查教师教案和电子课件。
4、仔细观察课堂教学运行情况。
5、注意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要求、意见和建议。
6、领导干部听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,凡因无故不听课的领导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二、教学检查听课制度
1、参加人员: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政领导、教学督导组成员。
2、听课基本要求:1)检查教师进教室情况。2)检查学生迟到早退现象。3)查阅教师教案和电子课件和教学相关材料。4)认真听课和做好记录。5)认真填写评教表。
3、认真组织听课的讨论会:对教学状态、教学效果、教学水平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条件进行科学、公正评价。
4、向授课教师反馈讨论意见和建议:在肯定教师的成绩后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进行善意的批评。对不合格教师限期整改,整改不合格不得上讲台。
三、教研室负责人听课制度
1、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学时。
2、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将听课情况学院领导汇报。
3、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4、凡无故不听课的教研室负责人,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,并扣发一定的绩效工资。
四、教师相互听课制度
1、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,每年不少于2次。
2、听课后相互交流、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。
3、有些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教研室负责人反映。
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
2016年7月